更新時間:2024-06-03 14:31:31作者:佚名
用法上的差異有:含義不同、用法不同、側重點不同。
1. 用法上的含義不同
1. 含義:忠告;建議;意見
2. 含義:建議;提議;使人猜測的理由(尤其是不好的事情);痕跡;輕微;跡象
2. 用法不同
1.用法:解釋為“”時,為抽象名詞,不可數,表達數的概念時suggestion的用法,必須用名詞piece來表達,表示單位。解釋為“消息、報道”時suggestion的用法,在商務用語中解釋為“通知”時,為可數名詞,常用復數形式。
是與“謀”同根的名詞,指具有商業專業知識或經驗的人對某一行動方針所給出的具有指導性或指導意義的意見或忠告(真或假),如老師對學生的忠告、醫生對患者的忠告等,也指有關交易等信息的業務通知(單據)。
2.用法:基本義為“建議、提議”,可與“that”引導的同位語從句連用,從句中要用虛擬語氣。也可解釋為“微妙的跡象”,一般用單數形式留學之路,常與介詞of連用。
3. 使用重點不同
1. 集中注意力:集中于不聽取建議時會出現的問題。
2、強調:強調的是對方可以聽也可以不聽。